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 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参赛规程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

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参赛规程

 

为积极响应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战略,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步伐,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用,推动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用生态发展,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网安教指委”)将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联合主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以下简称“大赛”),现面向全国高校在校生开放。

本届大赛将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办赛模式,分为线上初赛、分赛区半决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全国共设置五个分赛区,各区域内高校参赛团队通过各分赛区半决赛,将分别晋级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和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决赛。

一、线上初赛

(一)线上初赛时间

2024年12月15日。

(二)线上初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9日-2024年12月12日24时。

(三)线上初赛参赛资格

通过所在高校联络教师审核和组委会秘书处复核的队伍可获得参加线上初赛的资格。

(四)初赛技术文件

参见大赛官网发布的《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初赛技术文件》。

(五)晋级半决赛规则

1.参赛队需根据线上初赛最终得分在各分区排名,决出入围各分区选拔赛的参赛队伍;

2.线上初赛每个高校最多有2支排名靠前的队伍晋级分区选拔赛,半决赛承办高校可以多一个晋级名额;

3.线上初赛在成绩排名相同且只有一个晋级名额的情况下,由场景实操模块得分高的队伍晋级,分数相同用时较短的队伍排名靠前;

4.线上初赛采取严格的反作弊监控机制,发现比赛作弊或对比赛平台攻击行为,将采取禁赛、直接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赛队所在高校;

5.综合以上因素,每个赛区按照得分从高至低排名,选取不超过100支赛队晋级半决赛。

二、半决赛

(一)半决赛时间/地点

2025年3月中旬,半决赛采用线下比赛模式,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半决赛分区对应省市情况

半决赛各分赛区按照省份初步划分如下,后续可视初赛报名结果适当调整赛区对应省份。

天津赛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北京、天津、河北;

四川赛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湖北;

浙江赛区:上海、浙江、江西、安徽、江苏;

广东赛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福建、香港、澳门;

陕西赛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内蒙、河南。

(三)半决赛技术文件

参见大赛官网发布的《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半决赛技术文件》。

(四)晋级决赛规则

1.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决赛晋级规则

(1)分区赛时须核验参赛队员的学籍证明材料(纸质版),如发现参赛队员不符合参赛规定,将取消该队伍的参赛资格;

(2)各赛区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共为80个左右,其中分区赛成绩排名前6的队伍直接晋级总决赛,其余晋级名额由该赛区线上初赛参赛队伍数和初赛成绩综合决定。赛区晋级名额计算公式如下:

赛区晋级名额=6+30*(赛区线上初赛参赛队伍数/全国总参赛队伍数)+20*(赛区初赛前200名数量/200);

注:小数点保留4位,如有争议由组委会与各赛区协商决定。比赛过程中严禁参赛队使用手机、即时通信软件等渠道与外界沟通交流,比赛平台采取严格的反作弊监控机制,比赛结束后,排名靠前的决赛候选晋级赛队须在1小时内提交解题报告并由现场裁判组进行审核,以确定比赛得分和排名;

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发现的作弊或攻击比赛平台等行为,组委会将采取禁赛、直接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赛队所在高校。

2.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晋级规则

根据半决赛所有赛区参赛队伍的全国成绩排名,将选取前88支队伍晋级决赛。

(五)半决赛奖项设置

1.半决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获得赛区一等奖;

2.半决赛成绩排名前40%但未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队伍获得赛区二等奖;

3.半决赛成绩排名41%~80%的队伍获得赛区三等奖;

4.各分区将按照得分高低排名分别颁发奖金;

5.大赛将为所有半决赛参赛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NISP)一级证书。

三、决赛

(一)决赛时间与地点

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拟于2025年4月在福州与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同期举办。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决赛时间为2025年7月,详细时间/地点/赛程安排将通过大赛官网等渠道另行通知。

决赛时,大赛承办方提供附近宾馆、饭店等相关信息,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二)决赛技术文件

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参见“长城杯”大赛官网发布的《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技术文件》。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参见竞赛官网发布的《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决赛技术文件》。

(三)奖项设置

1.第二届“长城杯”大赛决赛奖项

(1)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专项奖,向获奖队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70名;专项奖6名,奖金详见《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决赛技术文件》。

(2)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学生颁发CISP-PTE证书,二等奖和专项奖获奖队伍学生颁发NISP二级证书。

(3)决赛一、二等奖获奖队伍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2.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决赛奖项

(1)总决赛成绩排名第1-22名的队伍获得全国一等奖;

(2)总决赛成绩排名第23-46名的队伍获得全国二等奖;

(3)总决赛成绩排名第47名以后的队伍获得全国三等奖;

(4)组委会根据各个分赛项比赛评选10-20名队伍授予网络安全挑战创新单项奖;

(5)在相同成绩相同排名并且需要决出一个获奖名额的情况下,按攻防赛成绩高低确定队伍排名;如仍不能决出则由现场裁判组评判;

(6)大赛颁发统一的获奖证书,对获奖队伍予以奖励,所有获奖队伍及名单将以多种方式公布,并报送相关高校,作为高校评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等的参考;

(7)获奖队伍必须参加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颁奖大会。

四、违规处理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规,大赛组织委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违规方责任,直至取消责任方参赛资格:

(一)针对参赛队伍的禁止项

1.参赛报名信息造假的行为;

2.在参赛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涉嫌抄袭、代赛、串题等作弊行为;

4.攻击比赛平台或在规则之外恶意攻击其他竞赛选手,破坏比赛公平性、稳定性的行为;

5.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或者被举报认定存在的其他违规行为。

(二)针对承办院校与大赛平台支持厂商的禁止项

1.平台未提供必要的防作弊功能,严重影响大赛公平的;

2.大赛组织不力,缺少裁判机制或出现裁判不公情况的;

3.未遵守赛题管理要求,导致漏题泄题事故的。

五、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具,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平台、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组委会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info@ciscn.cn)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队长;

2.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申诉报告应有赛队队长的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2日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4.组委会秘书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方,大赛组委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5.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6.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比赛。

六、其他

本大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创新实践能力赛暨第二届“长城杯”铁人三项赛防护赛-参赛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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